水质处理 水质处理职业资格证培训
为落实科学发展观,《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》,国家环保
局下发了(环发[2006]3号)《关于开展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培训工作的通知》的文件精神:为
提高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、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,要求按照统一培训教材、统一培训
标准、统一培训证书的原则,开展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操作人员培训工作。为此:本国家
职业技能鉴定实训中心,特举办“工业废水处理工、水生产处理工国家职业
资格培训班”。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鉴定对象:
1.即将从事或已经从事水处理工作的人员;2.电力、化工、冶金、纺织、印染、
食品、造纸、制革、金属等工业企业环保和水处理部门的技术管理人员;3.涉
重企业(如电镀、铅蓄电池等)及其它水环境重点监控企业(如食品、城镇污水处理)
的环保从业人员、工艺工程师、研发人员与高级管理人员;4.设计院所、科研院所、
大专院校等单位的设计研究人员;5.相关专业在校学生或应届毕业生。
二、鉴定内容:处理工环保法规、环保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有关制度;污水处理工艺流程,
排放出路及各排放指标、污水来源及水质变化规律,排水水质标准、污水的各种处理技
术、系统主要设备基本知识和技术参数、污水处理常用仪表及电工基础知识、关于清洁
生产、建设循环经济方面的知识;实际操作技能等。
三、鉴定方式:
分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,结业后,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
(证书长期有效,无需年审,该证书是水处理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)。
四、职业资格鉴定等级:
本次鉴定为初级、中级、高级三个等级。
五、培训地点:全国各地定期开展,各地上课地址开班前一周通知,另企业人数较多可以
根据企业需求课程组织内训课程送教上门。学生团体报考人员30人以上可以组织学校举办。
报名地址:广州番禺新造职中公交站旁谢大家网二楼
报名资料:(1)报名表1份;(2)大一寸蓝底照片3张,(3)身份证复印件1份,(4)学历复印件1张